“专车”“快车”是否真的踩到了法律“红线”?
专车服务是否违法,成为近段时间社会各方争论的焦点,许多专家学者认为可以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地方政府直接宣告“专车”违法,并以“黑车”名义叫停明显有失妥当。
朱巍告诉记者:“从现有法律规定来讲,‘专车’本身没有违法,‘专车’是通过网络平台将驾驶人与车辆租赁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等组成的四方合同,用户以租车配司机的方式得到使用权,打车软件公司在其中只充当了一个信息平台和移动出行撮合者的角色。但在实践中,大量私家车进入‘专车’‘快车’运营领域,或者有些通过挂靠租车公司的方式获得车辆使用信息,确实有违《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中关于私家车不能营运的相关规定。”
“按照现有法律,私家车不能进入出租车市场,各地态度都很明确,以后是否可以通过设立一定门槛和管理办法让打车软件接纳私家车来服务民众,还需要评估利弊。但是,不能因为私家车的进入就认定整个约租车服务都是违法的,这确实太仓促。政府把责任一股脑推到约租车软件公司身上,多少有点‘懒政’思想,毕竟一部分合法运营的‘专车’‘快车’,还有私人‘拼车’、‘顺风车’等,都将会是科技发展带给出行方式变革的大势所趋,不能一棒子打死。”朱巍说。
一位“滴滴”打车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我们所提供的‘专车’服务的车辆信息和司机信息是完全公开透明的,并且还通过第三方软件完成支付交易,与原来的‘黑车’有着明显区别。”
5月25日,“滴滴”“快车”在全国12个城市推出了“周一全民免费坐快车”的活动,仅在当天,12个城市就有128万名乘客享受了免单待遇,尽管只是一次促销,但不难看出打车软件给民众带来的巨大吸引力。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景明认为,打车软件受欢迎正体现了市场多样的需求,也证明了新技术手段是能盘活原有车辆并给民众带来巨大便利的。现在官方应多考虑如何引导并规范这个新兴市场,预留观察期,用包容开放的态度处理好创新和监管的关系,不能一味地否定和打压,这样确实不利于交通服务事业的良性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今年两会时也曾指出,要给打车软件一定的行业试点空间,除原有的汽车租赁公司的合法专车应鼓励外,也可在一些地方给私家车设定入市门槛,在符合相应条件后,允许其挂靠在租赁公司名下,通过打车软件提供专车快车服务,政府应先放开一个口子再去完善监管,先设立试点再逐步调整相应法律。
“专车”的未来到底听政府的还是听市场的?
朱巍认为,专车的出现其实就是在倒逼出租车行业的改革,新的市场环境要求我们管理者对市场反应也要非常敏锐,现在出租车的运行模式老百姓肯定是不满意的,交管部门应该反思。
吴景明也表示,用传统思维和方式对待新生事物,会固化原来一直争议颇多的出租车特许经营模式,使得改革和创新更艰难,而且还会导致新的权力寻租和行业垄断。国家要拿出一整套政策方案,给各地出租车改革和网络打车软件发展提供良性指导,保证出租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据相关数据显示,到2014年底,我国私家车保有量已超过1亿辆,平均每4个家庭就有一辆汽车。朱巍表示,用“互联网十”的思维来改变打车市场,解决交通运输困局是个好的契机。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交通厅厅长张兆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待‘专车’的总体思路是,通过政策规章,约束与规范其不好的方面,引导它往好的方面走,并且一定要给予其设定相应门槛,确保百姓安全。”
“不管是出租车还是‘专车’,不管是营运车辆还是司机,都应该具备相应的营运资质,决定是否有营运资质的审核方面只能是政府的交通主管部门,而不能是没有管理资格的互联网公司,这容易让不合法的车辆和驾驶人进入市场危害安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王丽梅说,合法合规是这个行业良性发展的基础。
在朱巍看来,“专车”“快车”目前万一遇到交通事故,软件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劳务公司该谁来承担责任还无法说清,所以要对“专车”司机资质进行审核备案,还要强制“专车”的相关保险。所以,为了行业发展和乘客的安全,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确实是当务之急。
到底是削足适履,还是为新生事物调整相应法律法规?
吴景明表示,“关键还是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兼容性,加大政府决策的预见性。有时候政府不伸手,天也塌不下来。即使伸手,也要伸出助推之手。”(许一航 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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