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路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打车软件的出现为出租车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而首当其冲的一点:颠覆了现有出租车体制的理论基础。
消费者通过打车软件发布需求信息,为其更灵活地基于自身效益最大化安排打车出行创造了条件,极大降低了出租车消费的约束性。同时,实时的需求信息让司机能及时作出调整,有效缓解了出租车市场资源的约束性。而打车软件能精确记录每一次打车交易双方的身份、路线、价格等信息,并提供服务评价机制,可避免交易的一次性、服务的非后效性的问题,同时还增强了交易双方的信任,有效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
可以说,打车软件的出现颠覆了出租车公司存在的一切理论基础,成为一种比公司运营更加合理、高效地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制度。在这样的时代下,出租车的公司运营制度已难自洽。巴菲特说过:“只有退潮后才知道谁在裸泳。”毫无疑问,管制和公司运营制度的理论基础已经被移动互联网的大浪冲到了沙滩之上。因此,出租车市场的改革不应停留在公司管理制度如何改革上。
此外,其他的各种管制的理论基础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也面临着被颠覆的新局面。由于打车软件充分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让消费者能够基于充分的条件作出理性的决定,消费者和从业者的安全都受到实时信息记录的保障,服务质量评价为从业者提供了充分的追求卓越的动机,从而带来良好的市场竞争,严格的管制已显多余。
更进一步,打车软件的创新优势甚至解决了以往管制都无法解决的公共性问题。在价格管制下,出租车司机往往会基于自身利益而选择“好单”而放弃“坏单”,最显著的体现便是司机通常不愿意在高峰期前往拥堵路段,这样就损害了出租车的公共交通服务特性。而“滴滴打车”的“滴米”系统(“快的打车”的“金币”系统)却成功解决了这一问题:司机接“坏单”时奖励滴米,司机抢“好单”时消耗滴米,同时,优先将“好单”派给滴米多的司机的机制,司机接“坏单”得到激励,优化了出租车的公共服务功能。
当然,上述分析并不是说出租车市场不需要管制了,作为一种准公共服务,一定的管制是必要的。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下,新的技术和模式为管制带来了新的条件和选择,政府通过更少的限制就能实现出租车公共服务职能的保障。如何迎接新时代进行制度调整,是相关管理部门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既然旧制度的理论基础已不复存在,构建符合发展的新理论就势在必行,唯此方可避免因体制原因受困于昨天,因利益之争纠结于今天,因格局不足而迷惑于明天。
移动互联网时代,出租车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何在?移动互联网出租车应用、商务约租车的法律地位何在?乘客、司机、政府的信息安全如何保障?政府管制如何安排才能最好保障市场服务质量,又最小扭曲市场机制?这些问题都需要新的理论来指导。
而新理论的构建需要政府、研究机构和出租车从业者、移动互联网企业的共同参与。出租车从业者和移动互联网企业要及时反馈市场需求、发现问题,为理论提供现实的依据;研究机构要利用自身优势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主导创新理论的提出和深化;政府要积极协调各利益相关方,优化制度设计,以保证市场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最大化。
在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今天,政府和企业应明确各自的行为准则。对政府来说,应明确自身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企业来说,应明确负面清单,相信法无禁止即可为,充分发挥自身的创新优势,为提高市场效率作出最大贡献。
从宏观环境来看,打车软件虽然近期在部分地方受到了一些挫折,但只要坚持以为乘客创造时间和经济上最大的价值为目标,循序渐进,终会有柳暗花明的一天。各企业应坚持专业化发展,通过进一步专业分工优化各细分领域的服务质量,提高整个市场的效率。
针对舆论提出的关于移动互联网打车应用的种种争议,交通部官员最近提出了“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管理”的十六字方针,在强调保护乘客利益的同时,也将“鼓励创新”放在了重要的位置。而在2015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交通运输部部长也表示应“处理好市场和政府关系为核心,以市场化改革为基本方向,灵活用好‘两只手’,把该放的权放到位,该制定的规则制定好,该营造的市场环境营造好,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使改革新红利更多地转化为发展新动力。”这无疑都是决策部门在当前现实条件下对于移动互联网企业参与出租车市场较友好的表态。
出租车管制的改革虽然可能涉及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及多方主体,实操上面临各种阻碍与困难,但一定要坚持顺应市场规律、减少行业垄断的方向上不动摇,而非反其道而行之。
前世的问题不应成为来生的束缚,把握机遇,顺应时代的进步和市场的需求,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出租车乃至城市客运行业的创新之路才会又好又快。(作者为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研究院院长,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处长苏奎、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院杜竞强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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