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汽车
人民网>>汽车>>正文

沪实施充电桩新规 充电服务费最高1.6元/度

2015年07月02日11:05  来源:人民网-汽车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7月2日电(刘墨)自7月1日起,《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在规定中,新建住宅小区、停车场等设施应按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充电服务费暂定最高不超过每度1.6元。

其实,早在5月初,北京市就已经出台了增收充电服务费的规定。与上海不同的是,北京市的充电服务费与汽油价挂钩,最高不得超过北京市当日92号汽油价的15%。据记者调查,截至目前,国家电网还没有制定出关于充电服务费的明确标准,因此其铺设的公共充电桩还未开始收取充电服务费。

据悉,北京充电桩新规也在编制中,预计今年年底正式公布。根据规划,今后新建的住宅、办公楼、商场、医院、酒店、旅游区等建筑都要为充电停车区(位)预留充电桩接口,其中居住区应将18%的配建停车位作为电动车停车位。

(责编:刘墨、王溪)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