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汽车
人民网>>汽车>>正文

“专车第一案”车主被罚2万 起诉济南客运管理中心

王晓芳

2015年03月17日09:03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专车第一案”车主被罚2万 起诉济南客运管理中心

  “这只是一次小小的撞击,有些事情值得你去争取。”在寄出起诉状后,28岁的山东专车司机陈超这样说。

  2015年1月7日,使用专车软件在济南西客站送客的陈超,被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两万。开出罚单的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济南客运管理中心),成为了这次陈超的诉讼对象。2月27日,陈超的代理律师确认,起诉状已送至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目前正在等待受理。这起诉讼也因此成为全国“专车第一案”。

  正式起诉前,陈超还申请召开了听证会。“他们罚我,得拿出证据。”2月11日,听证会在济南客运管理中心如期举行,几天之后,陈超收到了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在陈超眼里,专车绝不是黑车,更不是出租车的“死对头”,它只是对公共交通这个巨大而又并不十分完备的服务市场的一个有益补充。

  陈超说,这次起诉,自己既是作为车主,也是作为用户。“作为专车车主,我觉得两万元罚款适用的规定并不合理,对一个新生事物不做分析,政策跟不上,那么矛盾会越来越多。作为用户,我是觉得专车方便快捷,有很好的用户体验,而济南客运管理中心的处罚,会让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失去获得这项服务的可能。”但截至发稿,陈超仍未收到法院的正式立案通知书。

  关键词:罚款与起诉

  既然倒霉到我头上了,那我就以一己之力尝试一下推动专车政策的松绑,哪怕是撞击一下也好。有些事情值得你去争取。

  北青报:现在对济南客运管理中心的起诉书已经递交了,是什么感觉?

  陈超:很平静吧,就等待法院受理。我不很熟悉程序,需要律师的协助,但我还是很期待法院早点受理,早点开庭。

  北青报:济南客运管理中心对你具体的处罚是怎样的?

  陈超:按照对方出具的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认定专车是非法经营客运出租汽车,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后来他们罚我两万元。我不服,申请了听证会,2月11日在济南客运管理中心开的,但是没几天处罚决定书就下来了。事后我先交了罚款。

  北青报:既然不服,你为什么交这个罚款?继而又选择起诉?

  陈超:这并不冲突,听证会是我可以申请的,他们罚我,得拿出证据,我肯定要系统听听,听完了还是下了处罚书。我如果不交罚款,我的车就提不出来,我过年要用车。但是,这并不影响我去申诉我另外的法律权利,而且,我并不觉得一点胜算都没有。

  北青报:那你觉得胜算是多少?

  陈超:那要看政策吧,现在我觉得属于一个政策不明朗期,要是按照以前的规定,胜算肯定不大。但马云那句话怎么说的,万一赢了呢?

  北青报:根据公开报道,济南客运管理部门处罚了几辆车,只有你一个人选择起诉济南客运管理中心?

  陈超:是的,我知道的被罚的有4个人,都是专车软件合作签约的专车,他们都交了罚款,但还在继续上路,想着赚回来。只有我一个人申请听证会,接着又起诉。我也尝试跟他们沟通过,但是他们只想交了罚款了事,毕竟罚款也不用他们出,而是专车公司出。

  北青报:那你的两万元罚款既然专车公司出,为什么还要打官司?

  陈超:虽然专车公司已经答应替我交罚款,只需要我再给他们跑4个月的专车,每月保持在100单以上就可以,并不难完成。但是我当时跑专车是乐趣,现在成了任务,而且我这4个月期间万一又被抓了呢,岂不是一直都要完成任务?

  北青报:其他专车司机理解你这样的行为吗,你是怎么想的?

  陈超:不理解吧,用他们的话说,请律师、诉讼费要花钱,还费时间,真不够折腾的。我家人也不太同意。我其实也是怕麻烦的人,不喜欢太拧。比他们多想的就是,既然倒霉到我头上了,那我就以一己之力尝试一下推动专车政策的松绑,哪怕是撞击一下也好。有些事情值得你去争取,你撞上了,还真的就会一根筋向前,历史给机会没办法啊(笑)。其他司机并不理解我,但律师很支持我,够了。

  关键词:颠覆与尝试

  预约专车准点到达,上车司机开门,帮我拿行李,还递上矿泉水、纸巾,车开得很稳,说话特别和气,算是颠覆了我的认识吧。

  北青报:能讲讲你怎么开始接触到专车软件的么?

  陈超:我先说我为什么买车吧,我是去年7月份买的车,当时因为我常去济南一些偏僻的地方开会,经常等出租车一个小时都没有,终于等到了,却是态度恶劣的黑车,十几元钱的车程,却张口开价,爱坐不坐,我就想买个车方便吧。

  后来10月份,有同事告诉我,可以试一下专车软件。我当时并没有马上用,直到一个月后,试了一次,预约专车准点到达,上车司机开门,帮我拿行李,还递上矿泉水、纸巾,车开得很稳,说话特别和气,算是颠覆了我的认识吧。

  北青报:所以你很快就成了专车司机?

  陈超:大概是在11月底,专门找租赁公司挂靠,然后去专车公司申请审核,再进行培训,整个过程都很专业。比如要有足够金额的保险,车也必须是中高档轿车且是三年内的新车,司机要有三年以上驾龄。司机上车下车每句话怎么讲都有规定,车里要备纸巾,还有客人上车要送上一瓶百岁山的水。当然我们有一个评价平台,类似淘宝那种,客人的评价直接影响到司机是否还可以继续干下去。

  北青报:你总共运营了多久?

  陈超:我是2014年12月1日办的手续,专车公司处理很快,约了时间培训,等了账号下来,总共一个星期的时间。一直到我被查处的2015年1月7日,总共100多单,收入有3000多元钱吧。有时候,一个周末生意好能赚500元,专职司机会高很多,我就是顺带的。当然,专车公司也会抽20%的提成,会给租赁公司一部分。

  北青报:承认拉了100多单,难道不担心招来更多的处罚?

  陈超:不会的,拉多少单不是他们的举证焦点,他们只是抓住我的车没有营运资质这一点。也就是说,可能我第一单被他们发现了,他们也会这么罚,因为我营运嘛。

  北青报:你被济南客运管理中心查处的经过可以讲一下吗?

  陈超:1月7日上午,8点多有个预约单,说要在11点左右到济南西客站。11点左右,我从济南八一银座载一男一女客人去目的地,送乘客到出发口,就立即下来帮乘客拿东西。这时候就围过来一群客运管理中心的执法人员,问我是不是打车软件过来的,当时我怕惹麻烦,就说不是,乘客也配合说是朋友。但他们让乘客配合调查,一直在问是不是打车软件过来的,后来乘客就承认了,当时乘客并没有付款,两天后才打给我。再后来他们抽走了我的钥匙,让我下车配合调查。说完,车子就被开走了,给了我一张暂扣单。

  关键词:专车与黑车

  专车应该是出租车的补充,绝不是非法运营,更不是黑车。打压专车,我觉得是在保护出租车行业的利益。

  北青报:被查时,为什么第一反应说不是打车软件?

  陈超:感觉对方来意不善啊,小市民心态,就觉得不惹麻烦最好,能说过去就过去呗,乘客也很配合。另外,好像内心也有那么点虚。

  北青报:为什么会心虚?

  陈超:因为政策不明朗,很多专车司机都是糊里糊涂开的,反正大家都在用。但是后来被处罚了,了解得多了,就觉得不会了。说它黑车,不仅专车司机不同意,用户也不会接受。

  北青报:那你认为到底怎样才算是“黑车”?

  陈超:信息不透明、价格不透明,没有任何组织管理,无法进行监管,那个才叫黑车。专车司机的个人信息在叫车软件上已经备案,车子是租车公司租赁而来,司机经过严格筛选,上岗前还有培训、考试、路考、态度考核,每个月根据用户的评价,一部分司机会直接被取消资格。无论从专业还是身份的角度,都不是黑车。

  北青报:对于专车是不是黑车,官方也有表态。比如,媒体公开报道,沈阳市交通局出租办政策法规科科长王大威说专车没有审核,没有门槛,没有发票,没有GPS定位,没有保险,市民的权益没有任何保障,其实就是‘黑车’,你怎么看?”

  陈超:前不久也有官员表示私家车永远不允许进入专车运营行列,这在专车司机圈子引起了很大反响。我觉得现在应该邀请官员去体验市场,多理解用户需求,多去接受新生事物。

  以我的车子为例,我加入是补足了30万人身保险,除此之外还有专车公司额外提供的保险。发票也是有的,专车公司开具的。GPS定位人为因素太多,不好评定,出租车跟专车一样可以通过切断电源破坏GPS,只不过一个是定在车上,一个是通过手机终端定位。所以,不能说市民的权益没有任何保障。

  北青报:目前,上海、广州、济南,对专车司机处罚的主要理由就是非法营运,你如何看呢?

  陈超:我觉欠妥。专车服务属于约租,双方自愿,为什么还需要特批?另外,私家车挂靠在租赁公司名下,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车主,软件平台、汽车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司机共同形成“四方协议”,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也说过的,专车是用四方合同,通过不同的法律关系,产生与出租车类似的服务效果。我觉得专车应该是出租车的补充,不是非法运营,更不是黑车。打压专车,我觉得是在保护出租车行业的利益。

  北青报:你说的是各地的出租车罢运吧?

  陈超:对,相信不仅是济南,全国几乎所有城市,出租汽车车辆都长期不增加,市民打车难。但是出租车又得交高额份子钱,完全是垄断,肯定迟早要打破。罢运,说明出租车行业的不满,但政府部门更应从老百姓的利益出发,考虑怎么更方便百姓,怎么给百姓提供更好的乘车体验。

  关键词:车主与用户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撞击,我只是站出来说了自己想说的话。改变需要很多人的努力。

  北青报:看来你一直很关注政策的变动?

  陈超:对,首先自己被罚了嘛,另外,官司能不能赢,政策导向也很重要。去年11月27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徐成光说,“移动互联网预约用车服务对于满足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推动市场资源配置,缓解出行难等问题,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要一棍子打死”,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管理’的原则”。我觉得是一个很好的信号。

  北青报:现在陆续有很多学者专家法律人士站出来呼吁,希望将“专车服务”纳入到出租车服务中,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专车服务进行规范,并制定明确的准入标准,你怎么看?

  陈超:很高兴。毕竟交通出行关系到每个人,谁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我觉得我应该发言。

  北青报:那你这次起诉,是以什么样的角色呢?

  陈超:双重身份,既是车主,也是用户。作为用户,是因为觉得专车方便快捷,有很好的用户体验,而济南客运管理中心的处罚,会让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失去获得这项服务的可能。作为专车车主,我觉得两万元罚款适用的规定并不合理,对一个新生事物不做分析,政策跟不上,那么矛盾会越来越多。

  北青报:你觉得这样的一个新生事物,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调整?

  陈超:年前,交通运输部有过表态,对各类互联网预约用车服务的不同模式和发展方向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理清管理思路,划清管理边界,跟踪研究并适时出台规范互联网预约用车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我觉得挺好的。另外,广东省人大代表张丽杰专门对专车提出建议,就是加强制度建设,立法监管互联网专车市场,两者和平相处,我很认同。不能说,专车抢了出租车的生意,就是出租车的死对头,那太狭隘了,市场也不会允许的。

  北青报:你期待你的官司带来什么样的效果?

  陈超:我说了,这只是一次小小的撞击,我只是站出来说了自己想说的话。改变需要很多人的努力,你觉得好用有助于你,你就应该为其争取存在以及合法的可能,这是太正常的事情了。很多人都站出来发声了,愿景也许就实现了,跟我的一样简单而朴素,人人有车打,人人都方便,人人都心安。

  文并图/本报记者 王晓芳

(责编:窦明、王溪)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