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汽车
人民网>>汽车>>正文

珠三角地区正式实施轻型汽油车国五标准

2015年03月03日08:38  来源:爱卡汽车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原创]珠三角地区正式实施轻型汽油车国五标准

    自3月1日起,据广东省环保厅《关于广东省提前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下称《通告》)的安排,在珠三角地区实施轻型汽油车国五标准。

北京污染防治条例公布

  据《通告》要求,自2015年3月1日起,在珠三角地区实施轻型汽油车国五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在粤东西北地区实施轻型汽油车国五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在珠三角地区的公交、环卫、邮政行业实施重型柴油车国五标准。

  其中,2月15日起至2月28日为珠三角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过渡期,过渡期间车辆销售、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等仍可按原有标准执行。在此期间内,汽车销售商要做好过渡期内车辆切换,应当书面告知购车者购置车辆须符合相关规定。(谢嵩)

(责编:鄂智超、窦明)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