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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2015年01月15日08:22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北京今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2013年7月以来油价调整情况

  六个测算周期的均价表

  导读: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获悉,北京今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出租车不再收取1元/运次的燃油附加费。但是,由于全市6.7万辆出租车计价器将进行一周的分批调整,1月22日全部调整完毕后,所有出租车才将全部不再收取燃油附加费。未来一周,未调整计价器的出租车,还将收取燃油附加费。

  本报讯(记者 林艳)昨日,市发改委发布官方消息,根据当前的油价情况,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批准,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运次,出租车运价中将不再包含燃油附加费。

  油价“十一连跌” 燃油附加费终取消

  近一年来,全国油价频繁下跌。去年12月,92号汽油价格就已降至5年以来的最低价6.21元/升,实现“十连跌”。虽然油价频繁下跌,但此前与油价有密切联动关系的燃油附加费,却迟迟未见调整。1月12日,油价(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再次下降,降至每升6.07元。为何此次降价,才牵动燃油附加费的取消?市发改委昨日做出具体解释,根据2013年7月1日制定实施的《办法》,此前油价波动并未达到燃油附加费的调整条件,所以并未做出变动。但今年开始,根据当前的油价水平和变动趋势,达到了燃油附加税的调整条件,因此才做出取消的决定。

  经历6个完整测算周期方迎来调整

  根据《办法》,调整测算办法为,以3个月作为一个周期,周期内油价(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加权累计后的平均值,与起始期油价相比,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费相应提高(或降低)1元/运次;油价波动未达到0.8元/升时,燃油附加费则不作调整。一个周期内油价的变动幅度,若不到调整点,则累计计入下一周期。所谓的“起始期油价”,即按照该《办法》的执行日(2013年7月1日)当天的油价7.57元/升来测算。

  根据测算,2013年7月1日以来,本市经历了完整的6个燃油附加费的调整测算周期,6个周期的平均油价分别为:7.79元/升、7.81元/升、7.75元/升、7.81元/升、7.71元/升和6.9元/升,与《办法》实施当日油价7.57元/升相比,变动水平分别为:0.22元/升、0.24元/升、0.18元/升、0.24元/升、0.14元/升和0.67元/升。6个周期中,最高的变动幅度为下降0.67元/升,也并未达到要求的0.8元/升的动态调整条件。因此,此前本市的燃油附加费一直未做出调整。

  仍有上调可能 以15日当天油价为起始价

  今年1月1日起,本市燃油附加费开始进入第7个动态调整测算周期,根据当前的油价水平及变化趋势测算,周期内的平均油价与起始油价7.57元/升相比,变动水平已超过0.8元/升,达到了调整条件,即油价降低幅度超过0.8元/升,燃油附加费必须相应降低1元/运次。这也意味着,本市出租汽车价格中,原包含的1元/运次的燃油附加费,必须被取消。

  未来,燃油附加费是否还将调整?据市发改委介绍,此次燃油附加费调整后,还将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继续执行燃油附加费的动态调整政策,但是将以新的起始期油价开始计算,将按照燃油附加费调整日(2015年1月15日)当天的油价6.07元/升计算,新的测算周期也将从2015年1月15日开始。

  相关

  运输局:确保所有出租车22日前完成计价器调整

  本报讯(记者 刘珜)据市交通委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整主要是因为符合2013年的动态调整办法,达到调整的标准。运输局主要负责部署协调计价器具体调整的工作,确保22日所有的出租车不再收取燃油费。据介绍,尽管目前燃油费和打车费在一起,并没有单独分开。但目前调整并不需要“大动干戈”,有的车辆可以远程调整,有的车辆像公交调价时一样刷卡调整,技术上并不复杂。

  运输局分了几个小组进行工作,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调整工作安排,协调各部门工作安排,督促计价器厂商按时调整。“大户的出租车公司,计价器厂商会入户调整;小户的厂商全市分一东一西两个点集中调整。”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也是2013年动态调整机制确定之后,首次燃油附加费设置为0元。如果未来油价再次下调,达到调整的幅度,燃油附加费是否还会降?“在计价器的设置上燃油附加费是不能设置为负数的,有可能会对出租车基价进行调整。”该负责人说。

  疑问

  为何油价“十一连跌”后才取消燃油附加费

  调整是否滞后?

  根据发改委公布的调整办法,北京青年报计算了自2013年7月1日以来六个测算周期的平均油价后发现,六个周期累积的油价变动幅度已达到0.67元/升。也就是说,第七个周期的平均油价与第六个周期的平均油价相比超过0.13元/升,燃油附加费就达到了调价条件。

  由于《办法》中并未明确规定是完整周期的平均油价累积变化幅度达到标准就可调价,还是一个周期内的任意一天累积的变化幅度达到标准就可以调价,假设是后者,那么1月1日当天的油价是6.21元/升,此价格与第六个周期的平均油价6.9元/升相比,降低了0.69元,累计变动幅度达到了1.36元/升,超过了0.8元/升的标准。如果此假设成立,1月1日当天就满足了调价的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寿龙认为,油价已经连降数次,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却直到昨日才宣布下调,确实存在滞后性。“出租车是相对垄断的,市场化程度不高,燃油附加费也是行政定价的过程。与出租车类似,飞机的燃油附加费也是刚刚下调。”毛教授认为,行政定价与市场定价不同,往往反应比较慢。行政定价需要更加细致系统的制定过程,有一定的滞后性。

  调价测算方法是否科学?

  按照发改委官方的发布,《办法》中油价变动幅度按照周期内出租车常用油品京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加权累计平均值减去起始期油价测算,如不到调整点,则累计计入下一周期。首次起始期油价为《办法》执行日2013年7月1日的油价(7.57元/升),周期内油价按照油价实际执行天数进行加权平均。

  据此测算办法,要计算燃油附加费是否取消,必须了解何为加权平均算法。这个算法需要用周期内执行的所有油价与其相应执行天数的乘积之和除以周期天数,比简单的加减算法要复杂很多,因此也被不少市民质疑其并不直观。

  首都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刘颖认为,燃油附加费上涨或者下调是非常正常的。政府部门按照动态调整机制调整燃油附加费的思路是合理的,但目前国际原油价格几乎腰斩,国内油价也已“十一连跌”,相关部门才宣布调整燃油附加费,那说明测算办法或者公式不一定合理。“具体的测算方法是否合适还需要根据历年油价、出租车运营成本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

  卓越咨询成品油分析师张斌等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对地方油价联动的机制进行审查和归并统一,让燃油附加费的计算和征收更加科学。

  文/本报记者 刘珜 实习记者 金叶

(责编:涂钦瀚、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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