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意见
合法之前基层须加强监管
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便民车”的出现是为了满足群众出行的需求,作为一个对公交车的补充,对整治“五类车”也发挥了良好的效果。“从目前来看,其出发点和效果都是好的,通过载客量也体现出它是比较受群众欢迎的。”彭澎表示,比起“黑摩的”等“五类车”,“便民车”的安全系数还是要高出不少。
“不过,‘便民车’合法性的问题也确实是一个难题。”彭澎直言,这对政府而言是一个两难的局面。一方面“便民车”能为市民提供所需要的便利,另一个方面却也无可避免地面临其身份“名不正言不顺”的情况。彭澎表示,目前我国没有针对“便民车”上牌的相关规定,如果要出台一套新的政策,需要各相关部门给予支持,但也会存在多个部门之间需要相互协调的复杂状况,所以暂时还未有一个两全之策。
“在当前情况下,将‘便民车’交由街道或村委去管理和运营,其实也是一个比较现实和可行的办法。”彭澎认为,街道等基层单位应该加强监管,让“便民车”的运营更加规范,在便民的同时也能更好地确保其安全性。
他山之石
坦尾村“便民车”免费四年了
荔湾区的坦尾村,从2010年1月开始,由本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出资购买16辆电瓶车用作“便民车”,在本村范围内,设多个停靠点,免费接驳沿线居民。四年过去了,坦尾村的“便民车”一直免费。它是由村联合社的一个车队负责运营,共有15名考了驾照的人员担任司机。5至6辆车,每天从早上7时到晚上9时运营,无固定班次,满客就走。高峰时间适当增加车辆。
坦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陈副书记告诉新快报记者,每年联合社都要投入80万元在“便民车”项目上,这还未算上当初90万元的购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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