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以“抵制七类违法 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组织开展今年12月2日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以推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
通知要求,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六大活动:
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针对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坚持严格执法、常抓不懈,准确研判违法行为发生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合理部署警力,在城市、高速公路组织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在农村地区组织执法小分队巡查纠违。
开展“志愿服务我参与”活动。各级文明办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动员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结合地区实际,开展志愿服务。组织驾校学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事故受害者家属、青年学生、离退休人员等不同人群,以交通安全宣讲、交通违法劝导、宣传资料发放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
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活动。各级文明办发动新闻媒体开展“文明旅游·礼貌乘车”主题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小学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送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推动“小手拉大手”,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让家庭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交通文明水平。
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
开展“交通法规我知晓”活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纳入今年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当中,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开展“违规企业大曝光”活动。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事故调查,公布一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运输企业(单位)名单,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剖析原因、教训,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