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惩“碰瓷儿”
去年9月,陈某伙同刘某等5人,在北京昌平区一高速路辅线某处,驾小轿车故意撞向一大货车,制造交通事故,向货车车主索要1.1万余元。据《京华时报》报道,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陈某被公诉至昌平法院。
“碰瓷儿”,对所有驾驶员来说,都是一种潜在风险。为此,有司机专门买了行车记录仪,用来拍下事故发生时的影像,留下证据。保证道路行驶安全畅通,让“碰瓷儿”的人无法得逞,是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如今,检察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相较以往的诈骗罪,处罚可能更重,但愿这能震慑住一些人走歪门邪道赚钱的想法。
来源:工人日报 20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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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晓琴、王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