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双反”政策到期
2011年12月14日,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量在2.5L以上的进口汽车产品征收为期两年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简称“双反”);随着两年时间到期,商务部在2013年年底发布公告,自2013年12月15日起,我国将对原产于美国排量在2.5L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停征“双反”税后,雪佛兰科迈罗、凯迪拉克CTS、凯雷德、Jeep大切诺基和牧马人、宝马X3、X5、X6以及奔驰ML级、GL级和R级车等近20款车型的售价有了大幅下调的空间,消费者购买上述车型有望节省一笔钱。而由于进口车一般需要2~3个月的订货周期,所以具体的影响要到两三个月后才会体现。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2013年11月底,国家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通知,宣布2013年~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对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消费者进行政府财政补贴。同时确认全国28个城市或区域为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按照补贴政策,2014年~2015年,消费者购买上述车型可分别获得2.8万~5.4万不等的国家补贴,同时还将享受各个地方政府出台的补贴政策。业内人士预测,地方政府的补贴力度有可能和国家补贴达到1∶1对应,最高有可能获得累计10.8万元的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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