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交通部说全国收费公路收不抵支严重亏损,一年要亏600多个亿。交通部称这是晒家底,但舆论的解读要复杂得多,似乎很少有人将之视为一个简单的信息公开行为,有媒体直言这是为延长收费期限铺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先把苦诉了,以后要奶的时候也方便一些。
中国经营报昨日报道称,明年将迎来收费公路年限到期的高峰期,而面对巨额的负债压力和新建高速所需的资金空缺,交通部正在积极酝酿修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为地方延长公路收费年限提供法律依据。
媒体的这种解读有臆测的成分,如果亏一点就要多收费,大概全世界没有几个国家公路能逃过收费的命运的。但媒体的分析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至少在一些地方政府的身上,痕迹已经非常明显。河南郑州的黄河大桥在已经还本付息的情况下多收了16年,那多收的一笔巨资去向哪里至今没个说法。2013年12月27日,山东将6条原定收费期不足15年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一律将延长至15年,9条收费期满15年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将再延期收费一年,引发了公众的热议。山东省政府随即解释:多年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对政府还贷公路一直实行“统贷统还”。
一句“统贷统还”让舆论的心情凉了半截,难道这就是未来的方向吗?剧情的演变会不会如舆论预测的这般发展,只有等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改的结果公之于众的时候才知道,但显然大家都对结果不乐观。十几、二十年前是高速公路建设和通车的高峰期,近几年是收费公路收费年限到期的高峰,明年将有大量高速路收费到期,如果不能收费,就等于断了这些路的主要收入来源。交通部门内心的焦虑显露无余,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到期的收费公路越来越多,哭穷的声音也会越来越大。
一些高速公路亏损是事实,但一些高速公路暴利也是事实,我们只是纳闷,一些高速公路暴利这么多年,有的地方一个普通收费员的收入也能过十万,怎么没想分一点给社会。现在一些高速公路亏了,凭什么要大家买单呢?既然是按市场的办法投资建设运营高速公路,那自然也没有理由用市场以外的办法管理高速公路。
没有一项投资是零风险的,也没有一项投资是必须赚钱的,民营企业在投资之前,有人告诉他们一定能赚钱吗?赚不到钱可以用行政命令的方式保证利益吗?
一些高速公路暴利,舆论质疑,你无动于衷,把之归入国家审批的结果,我们无可奈何,但同样的,一两条高速公路搞亏了,那也怨不得别人,我们也有怎么收费的国家批文在手,我们也同样无可奈何,爱莫能助。
高速公路从来都不是一个单纯的利益问题。这涉及到我们怎么对待契约精神,怎么对待法治。每一条高速怎么收费都是事先约定好的,是想改就可以改的,还是一律按约定办事?是一家说了算,还是在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商量着办?高速公路的收费问题何去何从会是一个窗口,让我们来观察中国的法治进程。一纸生硬的红头文件,再大的亏损也能给补回来,但同时也会在民意上激起涟漪,延长是把双刃剑,谁都别太任性了。(本报评论员 高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