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颠簸才知出事”
就在男子第一次被撞几分钟后,一辆红色的别克凯越从另一个方向驶来,正好从该男子身上碾压了过去。对于这起事故,别克司机李健(化名)连连叹气:“哪个晓得路上躺了个人嘛。”
李健当时正从资阳开车到成都上班,“我在快车道上行驶,而刚好那里又是一个下坡,我当时又在抬头看红绿灯,看到是绿灯,就没注意那么多,也没有警示标志。”李健说,直到感觉车身颠簸了一下,他才意识到出了事,连忙靠边停车,下车查看、报警并通知了保险公司。
“直到交警来了,我才晓得,原来这个人之前就被宝马车撞了。”李健现在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该男子究竟是因宝马车撞击致死还是被自己碾压而死,“现在交警正在检查我的车底盘的血迹。”
交警三分局民警告诉记者,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男子的死因目前还不能判断。“这也是我们调查的重点之一。”民警说。
报料人:黄先生律师说法
两起有关联的事故可分开认定责任
律师邢连超认为,“即便是别克车主将人碾死的,但宝马车主将其撞飞或者撞晕仍然是导致其死亡的重要原因。”而别克车司机,也有谨慎驾驶的义务。如果行人确实为违规过马路,那么,他自己也将承担一部分责任。“我认为,这是两起交通事故,只不过两个交通事故之间有关联而已。认定责任的时候可以将宝马车撞飞人和别克车碾压人切割开。”邢连超说。
“最终谁负主要责任,以及具体的赔偿,都是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作为依据的。”邢连超介绍,根据《刑法》,机动车驾驶人如果承担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造成一人死亡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没有逃逸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宝马司机确定为酒驾或者醉驾,责任将更大,因为醉驾本身就可构成一个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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