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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车主:车贷陷阱多 程序繁步步惊心【3】

2014年03月14日08:11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车贷陷阱多、程序繁步步惊心

  3、经销商收取高额手续费。买汽车往往通过经销商办理贷款,要收取一笔手续费。经销商往往会声称手续费是金融机构收取的,而实际上金融机构是不允许收取贷款手续费的,这是经销商自己核定的费用,以弥补办理贷款的一些人工成本。

  另外,一些厂家往往推出“零利率”的方案来吸引消费者,但同时收取高额手续费,实际上相当于付出利息。车主知道了这一点,就可以防止经销商乱收手续费。与此同时,消费者也要防止经销商利用消费者基于买车的心理,借办理按揭而捆绑销售汽车精品等情况,这都是不合理的做法。

  4、办按揭前要协商好退订协议。汽车按揭在办理过程中,由于消费者个人信用、金融机构审批情况等因素,不一定能够审批发放贷款或放款比较慢。比如在去年银行闹“钱荒”的情况下,汽车贷款也减少甚至停止放款。而在这种情况下,交了订金的消费者如果要退订,往往会和经销商发生纠纷。在很多案例中,经销商在这种情况下都拒绝退回订金。因此买卖双方应该在之前就协商好在未能补好贷款的情况下,取消购买的条件。

  5、及时还贷至关重要。金融机构人士介绍,车主千万要注意每个月的还贷款时间,及时还贷至关重要,不要以为超过一天没什么关系。如果金融机构扣款不成功,三天之内就要打电话给车主催缴贷款,而一个电话就会产生两三百元的费用,这些连同利息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增加了车主的贷款成本。

  ■法规知多点

  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发布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中,有明确的风险管理条款: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发放汽车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所购汽车抵押或其他有效担保。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应直接或委托指定经销商受理汽车贷款申请,完善审贷分离制度,加强贷前审查和贷后跟踪催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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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秋鳗、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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