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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汽车3·15商用车质量投诉榜首调查报道(二)

庞大集团商用车纠纷 质检总局调查称问题具有普遍性

胡挹工

2014年03月14日00:12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汽车曝光台——相关投诉请点击此处)

昨日,人民网刊发题为《庞大集团商用车销售纠纷遍布十余省 涉案金额过亿》的调查文章,对庞大集团商用车纠纷事件进行了回顾报道。对于这起历时5年以上,牵涉如此之广的“纠纷”,法学专家、质检总局、工信部以及庞大集团是如何回应的呢?人民网汽车频道记者,继续为你调查。

法律专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应视为无效

记者发现,早在2013年2月份,《新华社》、《中央电视》、《经济参考报》等主流权威媒体均曾对此事进行过报道。引发了较为强烈的社会反响,随后,几位法学界的专家甚至联名呼吁,希望国家质检总局调查庞大集团涉嫌经营假冒伪劣汽车事件。

记者获得了当时这批法学界专家呼吁国家质检总局调查庞大集团涉嫌经营假冒伪劣汽车事件的联名建议书,在落款处记者看到,这批法学界的专家包括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湛中乐,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肖建华等十人。

在建议书中,他们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果庞大集团销售的车辆确为“国II”车辆或是假冒伪劣产品,那么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

质检总局:态度鲜明却无能为力

关于庞大自卸车纠纷一案,国家质检总局和工信部等相关部门均发出了各自的通告,然而除了在对外公布的文件上体现出旗帜鲜明的“严办”态度外,在具体落实上却未见动作。

2013年3月底,国家质检总局发函河北省政府,成立了唐山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门调查关于庞大的纠纷。

从去年3月底至今,将近一年多的时间内,除了在去年5月19日该调查小组委托第三方人员向车主口头传达了关于调查滦县法院的一些进展后,这个调查小组就再也没有公开露过面,也从未继续向车主展开更加深入的调查。

“自此以后,大半年的时间里,我们都没有再与调查小组的人员取得过联系,”车主代表范忠典告诉记者,“我们也不知道调查结果如何,甚至不知道这个调查小组是否依然存在。”

记者拨打了当时一位调查小组成员留给车主的手机号,已经成为了空号。打电话至办公室,对方声称,该工作人员已经调职。

记者致电质检总局执法督察司司长严冯敏,询问关于该纠纷事件的调查结果。他告诉记者,2013年6月17、18日,他曾带队到陕西省质监局,专门就“庞大集团销售渠道暴露出来的中国重汽、陕汽和江淮的事”召开了汽车整车以及发动机执法工作会议。

记者在质检总局的官方网站上看到,2013年11月29日发布的《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 中,明确表示:“调查“庞大自卸车”事件时,发现该行业违法改装、生产底盘车但出具整车合格证问题具有一定的行业普遍性,而且在知名品牌汽车的大企业中存在。”

然而严司长也坦承,质检总局虽然花费了大量心力调查此事,但是随着事件的深入,质检总局发现此事情牵涉极广,质检总局只能督促地方政府对此进行调查。

工信部:明确质量问题 责令企业整改 收效甚微

而工信部则在2013年10月18日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多个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公交管〔2013〕387号《关于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郑重声明严格整顿机动车市场。并在随后的10月25日,向此前对工信部提起上诉的车主之一李训斋发布红头函件,称其购买的26台车辆相关参数与赔案数据不符,已经责令相关企业积极与用户协商。

然而记者采访李训斋了解到,即便工信部已经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但无论是庞大集团还是生产厂家,均没有与他进行过联系,他的车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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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值班编辑、傅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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