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开始路面抽查私家车灭火器和停车三脚架,没有者处罚200元”。近日,这样一条消息出现在微信朋友圈中,并被不少人相互转发。昨天,北京晨报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官方并未发布此消息。多位一线交警也表示,未接相关通知。
“奔走相告,3月1日开始路面抽查私家车灭火器和停车三角架,没有者处罚200元,请相互转告!”这样一条消息近日被广泛转发,并引发不少司机朋友热议。“一个灭火器不足100元,万一被抓到要被罚200元,得赶紧去买一个。”看到这条信息后,不少车主担心自己被查,表示要尽快去配齐。
北京晨报记者查询发现,该消息并非本市独有,在辽宁、山东多地均有网友提及和转发。即便如此,毕竟离3月1日越来越近,一些配备不全的车主还是有些担心。
就此,北京晨报记者咨询交管部门相关人士得知,官方从未发布此类消息。而多位一线交警也证实,近期没有接到这方面执法通知。
海淀区一位交警谭警官表示,按照执法要求,如果不是发现车辆有违法行为,执勤交警一般不会主动拦截车辆检查。朝阳一位交警也表示,对私家车来说,配备灭火器没有硬性规定,“但年检时规定必须配备,否则无法通过年检。”谭警官还表示,停车三脚架平时也不会专门抽查,但在事故现场,车主未设立停车三脚架的,交警会根据危险程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相应处罚。(岳亦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