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21日正式发布,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从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等六个方面助推产业发展。工信部部长苗圩称,此次扶持政策力度空前,含金量极高。出台后必将激活市场活力,加速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对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等也做了比例上的要求。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目录,破除当前存在的地方保护现象,规范市场秩序。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表示所有符合条件的非车企都可进入到新能源车生产制造行业,包括互联网企业也有机会。
指导思想
《意见》明确,要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政策措施
六方面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意见》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出6个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
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制定实施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完善城市规划和设计标准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
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
鼓励公共场所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
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
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商业模式
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
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
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
给予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税收优惠
制定新建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
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
破除地方保护
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国家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市场监管
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
集中力量突破共性关键技术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
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