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人民网汽车

国税总局:电动汽车不收消费税 购置税优惠政策正在研究

2014年05月22日09:23    来源:人民网-汽车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5月22日电(吴晓琴)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开表示,电动汽车不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林枫介绍,目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还没有有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但正在积极研究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车购税政策。为扶持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汽车行业节能减排,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电动汽车不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此外,我国现行车购税政策中在支持发展公共交通方面也有侧重,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购税。

(责编:吴晓琴、姜颖)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