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禁止早晚高峰使用“打车软件”之后,上海市要求打车软件与出租车公司电调平台进行对接。某打车软件公司的高管称,某些电调平台已开始“收租子”,而且要求他们“按单数进贡”。
“滴滴”和“快的”在2012年就成立上线,但它们真正暴得大名,无疑是趁着马年春节前后的数轮“10元补贴”而迅速深入人心。据说,两家软件背后的互联网巨头已经为此烧掉了15亿元人民币。花费如此高昂代价去抢占用户,却一下子被官方电调平台“收编”,怎么看都是一种“被人摘了桃子”的感觉。
市场创新和竞争靠的是真刀真枪,但收编不一样,靠的是“有时打败你的,只是一份文件”的权力。为什么官方电调平台做的跟鸡肋一样还能稳如泰山,而互联网巨头要花十几亿才能赢得一席之地呢?就在补贴烧钱的几个月中,一些地方的交管部门就在没有充分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出台了五花八门的政策:除了上海,广州禁止打车软件自愿加小费功能,而苏州把打车软件统一并入官方系统,乘客、司机均不享受补贴等。本来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成了“第三者”不情愿就不能干的事情。
行政干预的理由是维护公共利益,但“打车难”这么多年也解决不了,公共利益又置于何地?如今有了改变,有了让司乘双方信息对等的新渠道,虽然毛病也很多,难道于公共利益毫无增进?其实打破垄断、走向开放不正是公共利益的基础?而乘客和司机在平台选择上的“用脚投票”,不也清楚表明他们对自身利益的选择么?
真正的管理,不是打压或者刁难,不是自己做不到也见不得别人好。最近好几次在市内打的时,我都发现司机在我上车后主动关掉接单应答,这种细节上的理性规范与引导,不就挺好吗?(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