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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调整高速公路收费

基本收费有升有降,另行收取桥隧费用

2014年08月01日04:0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本报南宁7月31日电 (记者王云娜)8月1日起,广西高速公路收费将执行新的标准。新标准有升有降:2008年及此后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小车基本收费标准每公里增加0.1元;大客车在区内高速公路上行驶,每公里基本收费降低0.15元。同时,还将对符合条件的桥隧另外收取车辆通行费。

  目前,广西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高速公路网已基本建成,根据相关规划,2020年全区将实现“县县通高速”。根据当地的地理条件,高速公路大型桥隧的建设数量逐渐增多,桥隧建设成本及高速公路建设总成本也逐年增大。在此背景下,新标准决定分步对符合条件的桥隧另外收取车辆通行费。


  《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01日 06 版)
(责编:窦明、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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