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货车淘汰加快 京津冀等重点区域污染排放量大幅下降
人民网北京7月7日电(鄂智超)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了解到,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已经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近40万辆,淘汰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生态环境部最新数据显示,该区域主要污染排放量大幅下降,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三年最好水平。
一直以来,受区域经济特点、产业结构比例、地形地貌特征、季节性风向、机动车保有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都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为此,国家出台多项政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力打好重点地区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战。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间表和任务书,要求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7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明确提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加快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2019年1月,《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再次强调此项淘汰目标,并针对重点区域提出多项举措。
河南省郑州市早在2018年就开始对国Ⅲ柴油货车进行全天候限行,目前全省不少高速公路出口都立起了禁止国Ⅲ柴油货车下高速公路的路牌。今年7月1日起,全国多地对国Ⅲ标准柴油货车实行更为严格的限行、禁行措施,加大柴油货车排气路抽检执法力度,通过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敦促车主更换高品质车辆;通过地方补贴给予淘汰旧车的车主更多利好,部分地区更新老旧柴油货车最高可获5万元补贴。
在京津冀地区,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存在跨区域流动范围广、使用强度高、单车排放大等突出问题。今年5月1日,京津冀三地同步施行《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共同规范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河北省更是将日使用重型柴油货车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确定为重点用车单位,要求其使用车辆必须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
机动车污染防治离不开油、路、车多方配合。提升成品油质量,对于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至关重要。目前,多地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计划中均列入了取缔“黑加油站点”、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等内容。2019年,山东省全面实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加大移动源污染防治力度,在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聚焦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出台《北京市重型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远程监测管理车载终端安装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进一步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20—2021年)》等方案,切实推动环境转变。为促进各地更好地推进淘汰工作,中央财政统筹车辆购置税等现有资金渠道,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这一举措将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助推各物流企业加快高品质车辆更换进度。
与此同时,各地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实现精准高效治污。北京市推进远程排放管理平台建设,精准捕捉重型柴油货车超标上路违法问题线索;陕西省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I/M)制度;山西省利用机动车道路遥感监测、排放检验机构联网、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监控,对柴油货车开展全天候、全方位的排放监控。数据显示,2019年年底,全国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浓度下降23.1%,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要求。随着数据的下降,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也在不断攀升。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环境资源所所长徐洪磊表示,目前大气污染治理已进入攻坚期,不仅需要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财政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形成淘汰工作合力,还需要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尽快明确鼓励政策,丰富完善淘汰政策工具箱。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中心主任周炜认为,淘汰工作需要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形成合力,一方面通过“以奖代补”鼓励淘汰老旧车辆,对低排放车辆给予补助和减免税费等;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道路货运行业经营特点,确保车主合法权益和生活保障不因淘汰工作而受到损害,要向其倾斜改革红利和工作红利,增强运输企业和用户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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