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6方面20条具体措施推进海事服务大湾区发展
人民网北京6月28日电(王紫)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粤港澳海事管理机构协同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卓越的海事服务。
《意见》明确,到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协同发展,船舶污染防治能力明显提高,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粤港澳海事管理机构合作机制有序运行,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便捷,航运要素高效流动,粤港澳海事管理机构合作机制高效运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船舶污染防治能力达到国际一流,全面建成海事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海事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试验区、海事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为切实履行好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重要职责,《意见》重点围绕促进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治理能力,持续深化粤港澳海事管理机构协同合作,《意见》始终坚持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加强海事管理领域合作,落实内地与港澳更紧密合作。《意见》着重发挥海事专业特点和优势,重点在航海海事文化交流、水上应急搜救、航海保障等航海领域,先行先试构建大湾区协同发展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海事行政管理机构的协同合作开展有益探索,为“一国两制”事业发展作出交通海事贡献;助力航运要素聚集,提升珠三角港口群国际竞争力。《意见》注重提升大湾区海事服务效能,优化大湾区内国内航行港澳船舶海事管理模式,促进大湾区船舶高效便捷流动,促进大湾区物流便捷流通,服务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支持增强广州、深圳国际航运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国际交通物流枢纽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提升水上应急搜救能力,保障大湾区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对标国际标准实施的船舶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蓝色清洁大湾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海上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澳门国际休闲旅游中心建设,提高大湾区民众生活便利水平,将大湾区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聚焦服务大湾区发展,提升海事治理能力。服务大湾区发展对海事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是推动海事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意见》在海事服务水平、能力和技术需求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和优化,以期进一步提升海事安全管理和服务能力水平,努力推进海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从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协同合作、加强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积极促进航运绿色发展、持续提升水上应急搜救能力、助力优化航运发展环境、坚持辐射带动区域协同发展等六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一是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协同合作机制。包括建立健全粤港澳海事合作机制、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多元文化交流、全面共享粤港澳海事管理信息、推动粤港澳海事管理和技术标准协同互认等4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二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包括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船舶高效便捷流动、推动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水上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航海保障科技水平、全面创新粤港澳大湾区海事信用管理机制等5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三是积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航运绿色发展。包括全面加强船舶污染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有效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水域综合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等2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四是持续提升水上应急搜救能力。包括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水上应急搜救合作机制、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水上应急搜救能力等2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五是助力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航运发展环境。包括全面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海事服务效能、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航运产业要素聚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海上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渔业可持续发展等5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六是坚持辐射带动区域协同发展。包括支持粤港澳合作发展建设、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航运高质量发展等2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为保障《意见》有效实施,《意见》明确了四条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二是做好规划对接,对接落实好国家战略规划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项目。三是开展先行先试,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将可复制经验在粤港澳大湾区推广运用。四是加强实施管理,提升海事服务大湾区发展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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