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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设电动车“新国标”过渡期

年底前“旧国标”车仍可销售及上牌

2019年05月08日18:49 |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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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工信部等四部门批准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于4月15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规范》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在安全性能方面的要求,未获得CCC认证的车辆将无法登记上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江西省近日出台政策,将今年4月15日至12月31日列为实施新政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杜绝新增产旧国标车,库存的旧国标车销售及上牌暂不受影响。但从明年开始,市场上就只能销售新国标车。

在过渡期期间,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按照《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78号)的规定,实行目录管理,对于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公告的目录信息对车辆进行查验,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

此外,江西省规定,不在目录内但经查询能够确定符合新标准且经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警部门也应当予以登记。这意味着,江西严格执行杜绝新增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但对于库存的旧标车在过渡期内照常可以销售。

记者了解到,江西一年电动车的销售总量在40万至50万辆之间,目前该省市场的旧标车库存超20万辆,其中南昌约11万辆。(记者卢翔)

(责编:初梓瑞、庄红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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