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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委会发出共享汽车消费警示

2018年09月21日07:46 |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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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省消委会发出共享汽车消费警示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众多“新势力”加入到汽车制造业,近几年来,在一二线城市众多共享汽车也加快了布点的步伐。对消费者而言,共享汽车的出现无疑会为工作和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性。但是,就好像共享单车一样,随之而来的押金安全等问题,也开始困扰着消费者。鉴于共享汽车消费领域目前法律规定滞后,相关管理仍有待规范。而不断见诸报端的共享汽车押金消费纠纷,也引起了消费者担忧。与此同时,广东各级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关于共享汽车押金难退、车况问题、保险责任、违章处理等方面的投诉反映也在增多。为此,广东省消委会呼吁: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共享汽车的监管,加强对消费者押金安全的法律保护;共享汽车平台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不能将消费者押金作为融资运营的打算;在带给消费者服务便利的同时,要重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提供安全、放心的车辆,及时审核退还消费者的押金;同时,消费者也要按相关法律法规、使用规则等用车,各方共同努力促进“共享汽车”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并且,就“共享汽车押金难退”等问题,广东省消委会近期也发出了消费警示:

一、慎重选择共享汽车消费。共享汽车与共享单车一样,是借助互联网技术发展起来的新商业模式,因融合互联网服务和租赁业务两种行业特点,其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界定相对复杂,而目前尚未有针对性法规进行规制,监管也未能做到持续有效,一旦发生消费纠纷问题,如押金安全、车辆损毁、交通事故、违章处理等,双方责任难以清晰界定,消费者的权益往往不能保障到位。因此,建议消费者在选择的时候慎重考虑;

二、不能忽略押金安全问题。必须注意以下五点:首先是尽量不选择押金金额太大的平台;其次是用车完毕后及时申请退还押金;第三是要及时查询押金是否在规定日期内到账;第四是要警惕企业以审核车辆违章等问题为由拖延退还押金;第五是遇到押金超时未退要深入了解原因,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寻求帮助;

三、安全用车且用安全的共享汽车。首先是消费者在使用共享汽车时同样要遵守交通法规,一定要记住切勿将自己驾驶证共享给他人,自己也不能共享他人的驾驶证用作共享汽车的驾驶凭证;其次是共享汽车平台使用的汽车产品质量因品牌而异,消费者要挑选汽车品牌较好的共享汽车平台,以便降低事故风险,更大程度保障自己在用车时的人身安全。三是要监督共享汽车平台规范管理,完善使用验证功能,严格身份核验管理,加强消费者人身安全保障,积极履行管理义务,及时维护问题车辆,保障消费者能正常、安全用车;

四、看清条款验明车况。首先,消费者在使用共享汽车时,要了解协议内容,弄清理赔流程,明确汽车损失定责条款,了解共享汽车是否投保了商业险?商业险具体保了哪些险种?投保额度是多少?对于投保额度过低的平台要谨慎使用,以免发生事故时产生保额以外的赔款。其次,共享汽车经手消费者较多,使用情况复杂,消费者按使用说明提车后要先检查车辆,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平台客服,并拍照留存证据,划清车辆赔偿责任;

五、根据需要选车型。目前,共享汽车以电动汽车为主,也有部分汽油车。汽油车开起来动力充足,加油也比较方便,电动汽车相对更环保,消费者可根据当地的共享汽车续航配套情况做合适的选择,在能源不足时及时续航。

广东省消委会公布的共享汽车消费典型案例

案例一:近期,广东省消委会收到多名消费者关于广东幸福叮咚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反映在使用该公司经营的共享汽车后,该公司未按规定退还相关押金。根据公司规定:“在最后一张订单完成后15个工作日后可申请退违章押金和车辆押金,成功申请退押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返回至客户账户。”但是消费者投诉反映,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并未收到退还的押金或只收到部分押金,拨打客服电话也无人接听。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东省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向该公司进行调查了解,发现该公司的400咨询电话难以接通,几经辗转才得以和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经过调查核实,消费者所投诉的押金其实是包括车辆押金和违章押金两部分,其中车辆押金为1000元、违章押金为500元,有部分消费者还涉及多个订单。最终,经过广东省消委会的调解,该公司按消费者诉求逐一退还了押金。

案例二:林女士于2017年9月17日通过“一度用车”APP租用中山坚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信公司”)的共享汽车,在倒车时撞到了同属坚信公司的另一台车,现场的交警认定林女士负全责。坚信公司根据一度用车APP的租赁条款“对保险责任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以及保险不能理赔的事故损失项目,由用户全额承担”“用户需承担定损价格总和20%的保费上浮溢价费用;……定损金额低于2000元,则用户应承担全部损失责任和自费修理费用”等规定,要求林女士承担被撞汽车的维修费用1610元、车辆停运费用1000元、产生的保险费用上浮溢价费用120元,共计2730元。林女士认为,坚信公司并未在条款里明确并事先告知维修费用不能保险理赔,该维修费用不应由其本人全部承担,提出降低赔偿金额。此外,她也不认同“一度用车”APP的相关租赁条款。双方协商无果,遂投诉至中山市消委会。经中山市消委会调解,坚信公司同意降低赔偿金额,提出2000元赔偿,林女士还是不能接受,案件调解无效。(黄斯)

(责编:王紫、吴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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