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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还不能“大撒把”(科技大观)

宋 磊
2016年11月17日07:28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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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无人驾驶还不能“大撒把”(科技大观)

  无人驾驶交通工具在近两年已成为业内关注的一大发展热点。2014年开始,全球互联网科技公司先后推出无人驾驶汽车。最近,传统汽车生产企业也跃跃欲试,推出无人驾驶概念车。今年1月,中国无人机公司亿航推出世界首款自动驾驶载人飞行器,将无人驾驶交通工具概念进一步向三维空间拓展。不过,无人驾驶系统事故导致乘客受伤甚至死亡的案例接二连三发生,又把无人驾驶技术推上了风口浪尖。

  相对传统航空领域中的无人驾驶技术,近年来在民用领域兴起的无人驾驶浪潮无疑更具挑战性与颠覆性。无论是无人驾驶汽车还是自动驾驶载人飞行器,其设计方案中只有乘客而没有驾驶员。这意味着自动驾驶系统将从传统人工干预下的半自动向彻底自主的全自动发展。

  为了取代驾驶员,无人驾驶系统必须拥有人类感官、四肢和大脑这一组合系统所具有的全部能力。当今技术通过组合使用雷达、超声传感器、数码摄像头、陀螺仪仪器设备已可以实现比人类感官更快更准的信息获取能力,通过采用微型控制计算机和电子伺服器已可以实现比人类四肢更强的驱动力和更加精准的操纵精度。目前,利用人工智能实现与人脑接近的判断和决策能力,仍旧是自动驾驶系统研制所面临的最大挑战。

  今天,人工智能已经能够在棋类比赛中胜过世界上最优秀的人类棋手。然而,与规则明确且数学逻辑关系易于表达的棋路相比,如何通过数学和计算机语言对三维世界交通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法则、关系和突发情况进行描述和抉择,如何对无人驾驶过程进行合理的规则设计这一关键问题,仍需要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家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建模和验证。在这一点上,地面行驶汽车所面临的情况复杂性和问题处理的快速性要求远高于无人飞行器。

  可见,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完全将“方向盘”交由人工智能来掌控并不现实。而在技术层面之外,无人驾驶系统还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对于新的自动驾驶载人飞行器而言,全世界尚没有任何可以作为参考依据的适航审定条文。如何对新型无人驾驶系统进行制度上的审定和规范,目前依然是法规界与技术界需要共同协作完成的工作。此外,诸如“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自动驾驶应该首先保全驾驶员还是行人”等伦理问题,也一直困扰着自动驾驶技术的推动者。

  需要看到,无论无人驾驶汽车还是自动驾驶载人飞行器目前仍处在初期探索阶段。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其发展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波折,发现与解决各种缺陷和问题仍是现阶段的工作重点。不久前,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公布了全球第一部针对无人车的管理条例,欧盟、日本也正在积极探讨相关的立法工作。无人驾驶系统有朝一日成为道路运输的主力军,并不是空想,但当那一天到来之时,一定需要有完备的法律来“护航”。

(责编:沈光倩、杨虞波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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