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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配件信息不公开 4S店“垄断”依旧

2016年03月17日08:24 |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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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汽车配件信息不公开 4S店“垄断”依旧

  国家八部委联合发布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1月1日实施,至今已经两个多月。在“3·15”消费者维权日暨新《消法》实施两周年之际,渤海早报记者探访滨海新区汽车售后维修保养市场,发现多数汽车厂家尚未通过网络公布旗下车型零配件具体信息。有业内人士认为,《办法》为打破维修、保养垄断局面奠定了基础,但将保障汽车消费者透明、合理地享有汽车保养维修的权利落到实处,还需社会各方形成合力。

  一枚火花塞价差近5倍

  近日,新区居民李悦的爱车里程数达到了45000公里,开始出现发动机怠速抖动现象,一位汽修行业的朋友告诉他,该换火花塞了。根据与车友交流获得的经验,李悦打算自己购买并换装火花塞,这样价格明显更低。李悦在某电商网站查询,品种多样的产品让他看花了眼。通过咨询电商客服,客服推荐了一款由品牌店销售的适型火花塞,4枚价格才59元,平均每枚不到15元。考虑到爱车还在“三包”质保期内,加上火花塞属于发动机配件,技术含量比较高,李悦对是否自行购买配件有些纠结,便拨打电话向4S店咨询。4S店售后维修保养客服人员的报价让他一惊,4枚火花塞的材料费290元。这样算来,4S店的火花塞每枚价格72.5元,是自购火花塞价格的4.9倍。

  与李悦的经历相似,滨海新区车主吕凯原来一直在4S店为爱车做保养,更换机油机滤、空滤、汽滤,做发动机清洗,材料费加工时费每次要支付800多元。后来,他选择自购材料,到汽修厂更换,总花费才500多元,价差三分之一左右。而且,据吕凯观察,选对了经销商,自购材料质量并不比4S店的差。

  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无奈

  但是,由于车型更新快,配件型号众多,款型信息不够透明,在自选配件的时候,除非花费时间做足功课,否则私家车主很容易遭遇波折。

  吕凯的爱车是一款经典车型,多年来进行了大大小小的改款,导致配件严重细化。第一次自己做保养,就把机滤、空滤型号弄错了,冒失购买让他经济上损失近百元,还得花费时间购买新配件。而李悦向4S店咨询火花塞品牌、型号的时候,对方强调4S店进的是原厂产品,并没有牌子,具体款型信息也不清楚,并告诉李悦,使用自购火花塞,将来发动机一旦出现问题,无法确定是否与其自行更换的“外来”火花塞有关,有可能影响正常质保。鉴于他的车还在“三包”期内,推荐到4S店更换。当然,具体情况要由生产厂家来确定。李悦认为,如果能够根据车型查询到具体配件的型号,然后再“按方抓药”,就不会出现上述“抓瞎”的情形了。可是,据渤海早报记者了解,对于汽车零配件的详细信息,多家汽车生产厂商并未依《办法》要求向社会公布。

  汽车零配件信息缺位

  对于汽车消费者遇到的保养难题,渤海早报记者致电滨海新区某合资品牌汽车4S店售后服务部咨询,工作人员告诉渤海早报记者,以一款1.6L排量畅销车型为例,更换空滤、汽滤、机滤和机油(448元灰壳),连手工费共计858元。消费者也可以自带材料前来做保养,但是配件型号无法告知,而且也未接到厂家关于公开配件信息的活动通知,详细情况请咨询厂家。随后,记者又致电该汽车厂商客服电话咨询,接线员表示,自购配件需要咨询厂商授权的当地维修站点,即本地4S店,“皮球”又被踢了回来。另外一家某合资品牌汽车厂商客服人员则表示,如果消费者对4S店的配件价格有疑问,可以通过他们查询到出厂价,以防止授权4S店虚报价格。不过他也承认,目前网上尚不能查询到该款车型配件的具体信息。

  一位从业十余年的汽修师告诉渤海早报记者,4S店负责某一品牌的车型,更具有针对性,因为熟悉和长期操作,专业维修技术无疑会比社会汽修厂更到位。但是,汽修厂师傅接触不同的车型,接触面更广,也有自己的优势。尤其是在一些基础保养和维护方面,经过长期锻炼,汽修厂资深技师并不比4S店员工差。在市场竞争越来越充分的情况下,一些汽修厂也能通过不同渠道拿到正品配件。不过因为行业标准不够统一,信息不够透明,让人觉得汽修厂鱼龙混杂,从而给其信誉度带来影响。也有业内人士告诉渤海早报记者,在汽车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通过垄断维修技术信息,把持“原厂”配件的来源,从而维持较高的利润,这其实已经成为厂家和授权站点的一项重要利润来源。出于利益考虑,汽车生产厂商缺乏公开零配件信息的动力。

  打破垄断公开维修信息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一项“3·15”消费者维权日信息显示,排在前十位的商品投诉中,交通工具排在第五位,引发消费争议的主要是售后服务问题。排在前十位的服务投诉中,保养维修服务排名第三。有业内人士表示,在行业垄断、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汽车售后服务问题一直是投诉的热点。在此背景下,国家八部委联合下发了《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要求:“汽车生产者应向所有维修经营者及消费者无差别、无歧视、无延迟地公开所销售汽车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不得通过设置技术壁垒排除、限制竞争,封锁或者垄断汽车维修市场。”

  “汽车生产者应公开的维修技术信息包括车辆识别代号的编码原则;汽车维修手册,含电路接线图、电子控制系统故障代表码、排放控制系统信息、车身尺寸图、车轮定位参数的标准范围及调整方法等;零部件目录,含汽车生产者提供的用于售后服务的原厂零部件名称、商标和编号,零部件变更、升级、换代信息等;适用具体车型电子控制系统的软、硬件版本识别号;对车辆电子控制系统需要重新编程的信息;专用诊断、检测、维修工具和设备及其相关软件信息;车辆认证信息;技术服务通告;汽车召回信息和缺陷消除措施等。”

  汽修维权还需社会共同努力

  法律专业人士认为,作为一项部门法规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直接面向经济领域汽车行业这一“狭窄”领域。从下发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国企直至民企,以及被公众了解,到对汽车厂商形成约束力,有一个施行过程。

  天津天法律师事务所侯文律师认为,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办法》,发布生效后,会先被下发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指导各部门按照要求在自己职责范围内采取规范市场的行为,也能起到协调多部门联合行动的作用。与此同时,《办法》会沿着汽车行业协会、国企、民企的路径,扩散并适度适用于行业内部。

  作为民营企业的汽车4S店,营利是其首要目的。把车卖出去然后等待客户反馈,如果出现消费纠纷或争议,是退是赔,能达成一个协议,会止步于仲裁调解阶段,否则进入最后的诉讼程序后,将由法官依据法律作出裁决。在此过程中,作为法规的《办法》适用层次和范围有限,更多地起到一种指导意见的作用。

  一项新的法律法规,公布生效后,需要随生活事实而变化,如何应用到实践中去,需要一个完善的过程。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以及社会对汽车行业垄断问题关注度的提高,《办法》才能得到更好的运用,并可能让法院作为一个新的依据。因此,《办法》对行业企业约束力的体现,还有赖于主管部门、社会公众、业内人士等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责编:窦明、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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