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庆春节勿忘安全依法出行可别任性
老胡说法
大年三十喜团圆,在这个一年一度走亲访友的欢聚时刻,人们难免要推杯换盏、畅叙情意。但是,欢庆佳节的人们一定要牢记法律的规定、勿忘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以免乐极生悲、追悔莫及。
在走亲访友、团聚欢庆的时候,最为紧要的是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从本期案例中车毁人亡的惨痛教训来看,饮酒开车尤其是醉酒开车,可谓是交通事故的最大元凶。
同时,随着节日客流的增加,一些从事旅客运输的经营者往往见利忘义,把安全和法律置之脑后,为了多赚钱便无视载客定额,严重超载也在所不顾,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在本期北京西城法院审理的案例中,在原本核定载客5人的面包车上,司机袁某竟拉了14个人,被西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根据法律规定,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此,无论是醉酒开车还是严重超员,都不仅仅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是构成了犯罪。
此外,在亲朋团聚的时候,即使自己不饮酒,也应劝说开车的亲朋好友不要饮酒,尤其要切记不能起哄架秧劝说开车的人饮酒,否则,如果他人由于饮酒而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即使不构成犯罪,也可能因为过失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像广东中山法院审理的案件,朋友之间一起喝酒,明知有人醉驾却任其驾车回家,出了事故陪酒人也被判承担了5%的责任,共计赔偿3.9万多元。
总之,过节时一定要喜庆有度、保持清醒、绷紧安全心弦。否则,就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终生的伤痛。
(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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