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的李女士于2013年购入了一辆某品牌汽车,她在去年驾车发生了一起追尾意外,与前车激烈追尾,当时并没有人乘坐的副驾位置的气囊打开,而主驾位置的气囊却没有打开,这让她对这款汽车的安全性能产生了怀疑。李女士随后将销售该车的佛山富豪公司告上了法庭,但最终因无法举证而败诉。昨日,该案在佛山中院二审开庭。
事发:车辆追尾损坏只有副驾气囊打开
2013年5月,李女士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八路华南汽车城内,以50.9万元的价格向佛山市富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富豪公司”)购入一辆红色汽车。
去年8月25日19时30左右,李女士独自开着这辆汽车在广州市枫叶路上行驶,一不留神,其汽车车头中部撞到了前车的车尾左部。根据事故现场的图片和责任事故认定书显示,当时碰撞的力量非常巨大,同时李女士对这起事故负全责。
去年8月,李女士将佛山富豪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富豪公司免费对涉事汽车主驾驶位及副驾驶位的安全气囊进行修理、更换,消除存在的产品缺陷;同时,向其赔偿车辆维修期间的车辆折旧费损失及其代理租车费共13.7万元。
焦点:副驾气囊是否“不该打开”?
一审过程中,法院曾询问李女士是否就涉案汽车的安全气囊存在质量问题申请鉴定,李女士明确表示不同意申请。
今年1月30日,南海法院一审经过审理驳回了李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李女士不服提出上诉。
案件昨日下午在佛山中院二审开庭。李女士的律师表示,佛山富豪公司方面称,副驾座椅未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所以气囊才会打开,这恰好证明涉案汽车的设计或制造存在缺陷。佛山富豪方面回应称,气囊是否打开是根据撞击部位和力度而定,同时副驾的气囊是否“不该打开”,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刘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