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2月24日15:08


机动车撞人如何赔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今表决
交巡警将“分家”执法

  本报讯(记者周文菁)昨天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 18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委员们的意见较为一致,决定将草案修改稿提请今天继续举行的会议表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主持会议。

  草案修改稿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在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情形下,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 5万元。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草案)(修改稿)、关于修改《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的决定(草案)(修改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包信宝、刘伦贤、厉无畏、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陈豪、胡炜、王培生等出席会议,副市长杨雄、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等列席会议。

  本报讯(记者周文菁)昨天举行的市人大常委第 18次会议审议了废止《关于本市试行交通警察和巡察警察在道路上统一执法的决定》的议案,并决定提请今天继续举行的会议表决。如果表决通过,本市的交警、巡警将不再统一执法。

  市公安局副局长程九龙在作议案说明时说, 1999年 1月 25日,本市试行交巡警在道路上统一执法的管理体制,但随着情况变化,统一执法的体制已不适应本市目前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去年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执法主体,现行的交巡警统一执法体制不适应国家法律的要求;本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数量快速增长,截至去年 11月,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达 200多万辆,非机动车突破 1000万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比较严重,需要一支专门队伍维护交通秩序;去年下半年起,刑事案件尤其是街面犯罪数量出现明显反弹,有必要加强巡察民警在辖区街面以及社区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巡逻和治安防控。此外,自 2000年 7月 1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在本市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决定》颁布实施后,对在道路上无证设摊、堆物等违法行为,交巡警不再行使行政处罚权。

  他透露,市公安局经过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和广泛的论证,已经做好了理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机制、深化交巡警体制改革的准备,将把全市的交巡警分为交警、巡警两个部门,明晰各自职责,分别管理和使用;同时将进一步精简机关,把更多的警力下放到基层,加强街面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责任编辑:王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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